原标题:什么?抢劫比特币?
今晚地铁上,偶然看到一则四川乐山抢劫虚拟财产的案例,三名男子抢劫朋友之妻的29.0004844个比特币和1258.04064个以太坊,总价值近600万元人民币,三人诱朋友之妻至偏僻处,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被害人登录其手机上的“火币交易所”APP账户,将涉案数字货币转至自己控制的地址。案发后的第二天,嫌疑人到南充市准备售卖比特币,但未果。后嫌疑人或自首投案或被抓获,将涉案数字货币退还被害人,此案告破。
经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骆某某被抢走的比特币价值人民币264万余元,以太坊价值人民币334万余元;骆某某被抢走的华为手机价值人民币2770元。嫌疑人的辩护人认为,“目前实务案例中,对涉案的比特币、以太币是否属于刑法所保护的财物有争议,因而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罚;本案的比特币和以太币作为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货币属性。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禁止私人投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但在金融机构和政府层面是没有认可和支持的,希望依法对袁某减轻处罚。”
动态 | 一荷兰商人面临加密指控 此前遭遇抢劫或与此事有关:据荷兰当地一份报道称,一名被称为Tjeerd H.的当地商人在去年2月遭到袭击,劫匪用支和钻头对其进行折磨,试图窃取他的比特币。将近一年后,Tjeerd H.和他的家人仍然处于躲藏状态。Tjeerd H.在视频中称,他们“过去一段时间数次受到死亡威胁”。Tjeerd H.是现已关闭的比特币交易公司TravelFlex的所有者。据了解,许多人正在寻找他,认为其应该为自己遭受的损失负责。投资者和前雇员称该公司是一个局,数百万欧元的资金消失,公司的承诺没有兑现,且前雇员仍在等待发放工资。Tjeerd H.则坚决否认这些指控。目前,对Tjeerd H.的攻击是否与他的公司有关尚不清楚。(NLTimes)[2020/2/2]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8年6个月、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动态 | 三名男子抢劫北安普顿BTC机器:据northamptonchron报道,警察证实,3月12日晚,位于北安普顿Costcutter的商店被三名男子抢劫,劫匪用砍刀威胁店主要使用将现金转为加密货币的设备。[2019/3/16]
结合该案,刘律想和大家聊聊最近刑事实务领域对于涉币案件的趋势和展望:
一是,又有一家价格认证中心对虚拟数字货币做出价格认定。94公告明确,任何机构不得对虚拟数字货币提供定价咨询服务,之后在全国已知的案例中,只有plustoken案和wotoken案盐城相关物价局出具了价格认定意见,该案影响力和涉案金额与前面两个案子没有可比性,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仍然出具了认定意见,可以预见,这样的情况会在全国形成趋势,以后涉币案件价格认定极有可能不再是障碍。本案中辩护人提到了虚拟数字货币的刑法争议并没有被法院采纳,现有材料也无法看出辩护人是否对价格认定意见提出质疑,具体情况有待后续更多的案情披露。无论如何,在没有变现的情况下,仅凭有争议的价格认定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量刑畸重。
德克萨斯州两名劫匪在便利店抢劫比特币ATM:据Cryptovest消息,达拉斯-沃斯堡公布了两名劫匪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一家便利店抢劫的录像。就像平常的抢劫案一样,窃贼们迅速走进商店,让店员无法对他们采取行动,偷走了他们需要的东西,然后离开,目前嫌疑犯仍然在逃。[2018/4/21]
二是,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个体对虚拟数字火币价值有了更深的内心确认。以前到机关报案,或是案件进入移送审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公检法的具体办案人员从内心来讲,是不太认可虚拟数字货币具有价值的,因此在是否批捕、是否起送和具体量刑的时候,其内心确认会不自觉引导将案件从轻处理,但随着比特币一再出圈,菜市场买菜大妈都知道币是有价值的,具体办案人员也不例外,甚至由于其对币圈不甚了解,导致其对虚拟数字货币的价值在内心会夸大,导致辩护工作越来越难做,很多争取不批捕不起诉、适用缓刑的难度越来越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
三是,随着国家监管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刑事打击力度的加大,不排除被过度打击的可能性。近期,刘律代理了多起币圈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发土狗的、ico的、Dapp等比较新颖的案件,说明司法机关的打击力度确实在不断加强,同时,一些项目的经营模式也带有天然的原罪,即便项目本身是具有区块链实际应用的,但到了末端就被玩出格了。我曾经在2021年4月27日发朋友圈“chia和fil,一旦币价下跌,投资人损失,报警维权,各微信群拉人买矿机然后分润的,刑事风险会很高。”没想到一语成谶,近期听闻多地陆续有某存储项目公司相关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组织、领导活动罪永远很多优质项目的阿喀琉斯之踵,只要是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相结合,一旦被侦查调查,37天是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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