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殷耀平 出品丨小葱区块链
数字金融已然成为全球金融行业关注的重要焦点。
而区块链作为炙手可热的金融科技,被认为具有推动金融业变革的巨大潜力,国内以央行为代表的各级金融机构、互联网科技巨头以及相关研究机构都在该领域积极探索和深耕布局。
1月15日, “破界?融合 区块链与数字金融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在开幕致辞中,从正反两方面深度剖析了区块链对金融领域所带来的变革性影响。
“关于数字技术的数字交互、数字信任、数字货币,将重构现行金融模式,中国将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数字金融市场,也必将是技术竞争和商业竞争最激烈的市场”,李礼辉指出。
作为金融领域的资深从业者,他认为,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轮数字技术对现行金融体系的变革和影响既有“亮点”,也有“暗点”。
李礼辉指出,这种变革性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数字交互,可能打造零距离、弱中介的经济架构。
区块链技术的“亮点”在于,它具有分布式、端对端、开源式、多中心的特征,有助于在商业社会的经济主体之间构建起“直接可靠的数字交互”,特别适用于交易对手多、交易环节多、管理链条长、离散程度高的实际场景。
基于区块链的PPA架构的太阳能项目在澳大利亚投产:金色财经报道,9.4兆瓦的罗宾维尔(Robinvale)太阳能农场是尚德在澳大利亚电网中首个实现完全自有的项目,也是全澳第一个部署WePower基于区块链的PPA架构的太阳能项目。这个9.4兆瓦的项目于上周投产,滨海沿岸太阳能发电场的电力已签到了创新电力零售商Mojo Power的一份长期PPA。这份为期十年,价值1000万美元的PPA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基础技术来自于立陶宛的区块链初创公司WePower。[2020/6/10]
与此同时它的“暗点”是,端对端、弱中介的数字交互可能会冲击金融业的中介地位。中介是金融的内核和本源,如果金融中介的经济职能被淡化,那么金融中介业务的空间就可能被压缩,因此在数字化的时代,金融业必须创新自己的中介功能定位。
第二、数字信任有可能推进,高效率、低成本的信任普惠。
数字信任的价值在于,能在广域、高速的网络中,建立零时差、零距离的认证工具,节省信任形成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目前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在数字信贷领域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这是创新型金融的“亮点”。
但同时,这也会成为守旧型金融的“暗点”。如果金融机构的内部成本总是高于市场的平均成本,它对应的业务就可能被淘汰,金融机构也可能会失去核心的竞争力。
第三,数字货币可能导向超主权、超银行的金融颠覆。
声音 | 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区块链发票可以保证在经济事项发生的一瞬间成立纳税事项:12月2日,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邓艳芳博士表示,智能财税的基本逻辑是资金流、业务流和发票流“三流一致”。其中,业务是起点和源头,必须进行业务真实性的复核;发票是传导,以票控税;发票是业务发生的标志,报税是终点。这也是国家大力推进区块链发票的原因之所在,即为了保证在经济事项发生的一瞬间就成立纳税事项,就可以开具发票。如此,过去财税工作中遇到的有合同、有发票但无业务实质的情况将得到根本规避。[2019/12/4]
李礼辉特别强调,应对全球性的数字货币保持警惕,因为它可能导向金融颠覆。这种颠覆性体现在两方面。
一个是超主权。货币本质取决于公众的信任,全球有可能会出现超主权的数字货币系统,并且这种货币也许不再有明确的国别标签,只要它具备全球性的数字信任即可。
一个是超银行。像Libra这样的数字货币有可能从支付清算入手,逐步进入储蓄、融资、投资、保险、资产交易等领域,渗透平民大众的经济生活,博取金融业的市场,这时也许就不再需要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
此外,对于未来该如何推动数字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李礼辉给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要掌握数字技术的主导权。他认为国家应该进一步明确数字产业的政策,鼓励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培养我们自己的数据科学家、算法科学家、人工智能专家和网络安全专家,掌握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建立全球性的竞争优势。
声音 | 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毕力夫:探索区块链技术推进执法监督和监狱计分考核公开公正: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16日,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毕力夫表示,可以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建立“私有链”,全程固定执法流程,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真实客观评价,促进执法规范化,推进执法监督和监狱计分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内蒙古地广人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针对以上短板,内蒙古司法厅可以探索运用公有链技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公有链上,任何人都可读取、发送数据进行有效确认,任何人都能参与其共识过程,把公有链上公共法律服务数据记录公开,除涉密的数据外,所有人都可以访问,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通过数据汇总分析甄别,可以更加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9/11/17]
第二、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和贡献。应该穿透行政性的数据孤岛,实现公众数据的贡献,穿透局域性的数据孤岛,建设专业化的数据库。
第三、鼓励企业创新。他认为,新技术的成功应用同样可以造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技术创新应该做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能够创造具有商业价值的经济规模,具备社会认可的可靠性。
行情 | 美股区块链概念股涨跌各异:今日美股收盘,美股区块链概念股涨跌各异。柯达收涨0.33%,埃森哲收跌0.44%,overstock.com收涨12.94%,Riot Blockchain收跌10.83%,Marathon Patent收跌1.54%,Square收涨1.76%。[2019/2/28]
以下是李礼辉在论坛现场的演讲全文,由小葱APP整理。
2019年刚刚过去,回顾过去这一年,我们看到数字技术的变革正在重构金融体系,而这种重构,我的理解,正是今天峰会的主题,一个是“破界”,一个是“融合”,我今天说三个方面。
第一,数字交互,可能打造零距离、弱中介的经济架构。
在座各位所熟悉的商业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主体各自独立,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链接的环节众多,效率比较低,成本也比较高。
而现在,数字技术正在打造一个立体交互的世界,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具有的分布式、端对端、开源式、多中心的特征,有助于信息的并行传递,实现信息共享、管控、并行交叉,有可能重构技术架构、再造商业模式。
特别是在交易对手多、交易环节多、管理链条长、离散程度高的场景中,可以构建时空折叠、立体交互的商业架构,提升合作的效率和运营的效率。
蚂蚁金服副总裁蒋国飞:区块链不是妖也不是神 它的‘不能’和‘能’同样明显:在日前举行的FT中文网VIEW FROM THE TOP沙龙上,蚂蚁金服副总裁、技术实验室负责人蒋国飞表示,区块链不是妖也不是神,它的‘不能’和‘能’同样明显。区块链技术上的“不能”包括分布式账本中的隐私保护、多链平台间的互通问题、在百级到千级节点广域网部署中的性能问题等等。更大的挑战则在技术之外,即怎样让多方达成共识。但这些问题一旦突破,会释放出巨大的力量。据蒋国飞介绍,过去两年多,蚂蚁的区块链技术相继在公益、互助保险、商品溯源、租赁房源溯源等领域落地。[2018/2/13]
这里的亮点是“直接可靠的数字交互”,特别适用于高并发、多平台的金融交易场景,就跟中钞研究所研究的“数字票据”一样。
但这里也有“暗点”,那就是端对端、弱中介的数字交互有可能会冲击金融业的中介地位。
我们都知道,做金融的,恰恰是频繁交互的经济结构赋予金融业至关重要的中介地位,包括信用中介、交易中介、支付中介,“中介”是金融业的本源,是金融业的财源。
而在数字化的金融市场中,如果我们利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机制和人工智能的智能定价、智能撮合机制,有可能建立公平、对等、点对点的直接交易的机制,从而淡化中介。金融的内核在于中介,所以“数字化的市场”这样一种去中介的效应,有可能会冲击传统的金融模式。如果金融中介的经济职能被淡化,那么金融中介业务的空间就可能被压缩,因此在数字化的时代,金融业必须创新自己的中介功能的定位。
第二、数字信任有可能推进,高效率、低成本的信任普惠。
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在数字信贷领域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进展。
一是应用数字技术对人、或者物进行特征的识别和时空的定位。
这样就可以认证身份,确认点对点、端对端的控制、指挥、调节的权利,也可以对物权进行认证,对物品进行认证,确认物权的价值和它的归属。
二是通过数学的方法来解决信任的问题。
应用区块链的共识算法和智能合约等技术,可以通过算法程序来表达规则,这就可以自行确定并自动执行交易各方认同的商业条款,而且可以引入法律规则和监督控制的节点,我们只要信任共同的算法程序就可以建立互信。与此同时,我们用大数据的技术,并通过数据挖掘判别企业法人或者自然法人的信用状态,发现信用、发掘信用的价值。
数字信任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来说,它的价值在于,可以在广域、高速的网络中,建立零时差、零距离的认证工具,提高物联网的实际效率和运行的可靠性,也可以在信任未知、或者信任薄弱的环境中形成可信任的纽带,节省信任形成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加持商业信用。
数字信任的主要优势是高效率、低成本的普惠性,这将是创新型金融的“亮点”,但同时,也会是守旧型金融的“暗点”。
那些把握核心数字技术和应用能力的企业,有可能大幅度地降低成本,获得优于同行的核心竞争力。比如今天参加会议的很多银行、微众银行、光大银行等等。但是如果金融机构的内部成本总是高于市场的平均成本,那么它对应的业务就可能被淘汰,金融机构也可能会失去核心的竞争力,这就将重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的模式。
第三,数字货币可能导向超主权、超银行的金融颠覆。
关于法定数字货币,我觉得它的“亮点”是,它可以强化支付系统的公共属性,节约现金流动的成本,推进普惠金融;可以为数字资产交易提供端对端的、可靠的支付工具。
但它也有“暗点”,特别是对商业银行来说,在法定数字货币的这种发行机制下,公共存款可能从商业银行转向中央银行的,这就会削弱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贷能力和盈利能力。
关于虚拟货币,我这里也只说两点。
第一、它的技术性缺陷在于,就像在在去中心化的公有区块链的架构中,全网验证需要超大规格的数据同步,因此这种虚拟货币到现在也没有办法解决交易效率和规模化应用的问题。
第二、虚拟货币还存在经济性缺陷,这种缺陷在于它的价值不稳定,它的投机性太重。比如2018年,比特币的最低价格跌到3150万美元一枚,比最高价的19,000多美元跌去了84%,所以我认为就目前来说,虚拟货币还很难进入大众化的交易和支付场景。
关于全球性的数字货币,我觉得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因为它可能导向金融颠覆。
一是超主权。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地位,本质上取决于公众的信任,所以弱小国家如果遭遇特别重大的经济困难,它的主权货币就可能失去国民的信任,就可能被全球性的数字货币所取代。
发达经济体的主权货币可能会成为全球性数字货币的锚定对象,但货币的主次地位将会更替。全球有可能出现几个超主权的数字货币系统,而且全球性的数字货币也许不再有明确的国别标签,最为重要的是,公众认可的全球性的商业信用,以及全球性的数字信任。
二是超银行。
比如Facebook推出的Libra,它的目标是,提供可以覆盖全球各个角落的点对点、端对端的交易和转账平台,形成可以覆盖全球各个角落、覆盖全球几十亿人口的金融基础设施。这就可能从支付清算入手,逐步进入储蓄、融资、投资、保险、资产交易等领域,渗透平民大众的经济生活。在这时候,也许就不再需要商业银行,不再需要第三方的支付机构,它们有足够的能力来竞争、来博取金融业的市场。
综上所述,关于数字技术的数字交互、数字信任、数字货币,将重构我们的金融模式。中国将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数字金融市场,也必将是技术竞争和商业竞争最激烈的市场。
总shuji最近明确指出,「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总shuji的讲话从数字经济国家战略的高度,指明了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路径和基本原则,也就明确了数字金融发展的战略方针。
未来我们要怎么做呢,在这里我提几点建议。
第一、我们要掌握数字技术的主导权。
国家应该进一步明确数字产业的政策,鼓励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培养我们自己的数据科学家、算法科学家、人工智能专家和网络安全专家,在数字技术的关键领域,掌握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关键领域,建立我们自己的、全球性的竞争优势。
数据是资源,数据是财富,数据也是竞争力。数据的一致性和延展性越高,数据的专业价值和经济价值也就越高。所以我们应该穿透行政性的数据孤岛,实现公众数据的贡献,我们也应该穿透局域性的数据孤岛,建设专业化的数据库。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市场获客的能力和成本控制的能力。规模化经营可以造就的竞争力的效应,新技术的成功应用同样可以造就。
企业的技术创新应该做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能够创造具有商业价值的经济规模,具备社会认可的可靠性。如果我们能够真正的推进技术、资本、数据、市场等等资源的整合,以效益为中心,重构商业合作的模式,这就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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