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具有技术创新、产业融合、绿色发展、信息共享等显著特征,发展壮大数字经济与我国经济社会现阶段的发展规律相适应,亦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为我们更好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助力。
当前,数字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如火如荼。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已经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国家战略。在此背景下,分析我国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为更好发展数字经济提供有益参考,十分重要。
总的来看,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经济日报:AIGC有规范才有美好未来:4月16日消息,据经济日报文章指出,对AIGC这样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新应用来说,各类风险显而易见,入局企业尤其担心重金投入后遭遇政策风险导致投资损失。
首个AIGC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本身就是一个重大信号,说明我国非常重视此轮AI发展所引领的科技变革,期待促进AIGC技术的健康发展。
与新技术开发几乎同步的监管规范,必将随着技术发展和时代变迁而更新调整。此次AIGC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是开局的第一步,它将促进AIGC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无规矩不成方圆,AIGC有规范才有美好未来。?[2023/4/16 14:06:38]
一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均衡不充分。具体表现为,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推进通信网络、大数据、5G等关键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还不够;传统的高速宽带网络、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我国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在区域分布上呈现出不均衡不充分的状况,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的欠发达省份,这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东部发达省份,农村地区也明显落后于城市。
经济日报:莫给虚拟货币“矿场”留空间:1月10日消息,经济日报发文表示,莫给虚拟货币“矿场”留空间。严监管之下,虚拟货币规模化“挖矿”在国内被全面禁止,但个人“挖矿”行为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对此,必须零容忍、全覆盖,形成持续治理的社会合力和高压态势,不给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任何可乘之机。(金十)[2022/1/10 8:37:22]
二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很多不足,特别是在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从宏观层面看,我国现有的数据挖掘利用能力还跟不上数据爆发式增长的现实态势,在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技术创新成效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匹配;从微观层面看,企业和行业对相关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价值识别以及主动作为的意识还不够,在具体实践中存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资源整合力量薄弱等问题。
经济日报:防范滥炒比特币应成为全球金融监管者和市场参与者的共同责任:1月9日,经济日报刊文“比特币还能狂奔多久”。文章表示,分析人士警告,投资者应警惕比特币市场的投机性风险。这一方面是因为比特币市场规模仍然偏小,易于操纵;另一方面是因为全球迄今尚未建立健全的比特币市场监管机制。可以预见,2021年,比特币市场仍将被自动化做市商、巨幅波动、超高收益率、反法币和中央银行体制等标签萦绕。防范滥炒比特币进而推高系统性风险,应当成为全球金融监管者和市场参与者的共同责任。[2021/1/9 15:42:21]
三是数字经济人才短缺问题突出,关键领域的基础创新能力较弱。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很多科技型企业、研究机构在核心技术研发、大数据挖掘应用等领域的人才储备不足,自主创新研发能力较弱。特别是在一些重点行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研发方面,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数字资源的更好开发利用。
动态 | 经济日报:区块链等技术驱动各类金融创新涌现,需提高防控相关金融风险的能力:经济日报刊发文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强化底线思维》。文章提到,从金融自身发展看,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和应用,科技驱动的各类金融创新不断涌现,但技术安全、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数据垄断等风险也如影随形。因此,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19/4/24]
四是有助于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政策环境还需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已经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经济主体依法规范开展数字经济活动提供了依据。但也要看到,在信息安全、企业行业有序竞争以及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还相对滞后。
对于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找到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的现实路径。
第一,坚定数字经济产业化发展的方向,重点突出基础设施高水平供给。在国家层面,需大力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化发展,稳步提升对通信网络建设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要高标准、高起点推动传统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高数字资源的交互效果,为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升级奠定坚实基础。此外,还要采取更多措施、投入更多资源,加快中西部欠发达省份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信息化建设进程。
第二,全方位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强化科技支撑。发展数字经济,实现产业融合,技术创新是关键。国家层面要大力实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前者要重点发展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核心数字化产业;后者要重点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效机制的作用,更好发挥京津冀等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的示范效应。通过打造大数据产业集群、大数据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联盟等,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量级和水平;通过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标杆企业和数字产业园、示范园的辐射带动,引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生态化升级,不断释放数字经济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
第三,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人才培养。发展数字经济,人才是关键。需着眼长远,通过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中心等大力培养数字经济专业化人才,重点突出对人才原创性、基础性技术研发能力的培养,着力打造一批基础理论功底深厚、研发技术过硬的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同时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激活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创新热情,围绕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
第四,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做好制度方面的统筹安排。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制定产业融合标准,加强消费者隐私和安全保护,促进企业间、行业间的有序竞争。二是提供配套服务支撑,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通过建立示范性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持续完善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三是推动技术创新,通过减税降费、专利保护、专项融资等激励政策,调动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加大对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重点领域的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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